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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机动车智能化考场项目配套道路工程验收鉴定

2019-10-17文章来源:经开建设公司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项 目 名 称:   江南机动车智能化考场项目配套道路工程
项 目 编 号:   渝经开经发〔201763     
建 设 地 点:   重庆经开区迎龙镇            
验 收 单 位:   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9   10   09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江南机动车智能化考场项目配套道路工程 行业类别 市政道路工程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方)
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管理所、渝经开水许可[2017]1号、2017年1月13日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重庆经开区建设管理局、经建发〔2017〕7号、2017年3月14日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18.8~2018.1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皇泰科技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属于可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项目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陕西省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验收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在其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共5人,验收组成员及参会人员名单附后。
会前,验收组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会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经开区迎龙镇,工程区起点地理坐标东经:106.686503347,北纬:29.521958851,终点地理坐标东经:106.684754547,北纬:29.524571322。工程包含2条道路分别为Z1路和H1路,道路全长471.530m,其中Z1路长174.984m,H1路长296.54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标准路幅宽度为16m,车行道宽7m,双向2车道。工程于2018年8月开工,2018年12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7年1月,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管理所以渝经开水许可[2017]1号批复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本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将水土保持内容纳入初步设计报告,设置水土保持章节。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要求:对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占地面积不满20公顷且弃渣量不超过10万立方米的,建设单位可不专项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公开验收情况和报备验收资料时无需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本项目占地面积1.27hm2,项目弃方2.94万m3,属于可不开展监测,无需提供监测总结报告的范围。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9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告编制单位于2019年9月编写完成了《江南机动车智能化考场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认为:建设单位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程序,较好的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要求,运行期间管护责任明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程序,较好的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要求,运行期间管护责任明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继续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各项措施正常运行,保障水土保持功能的有效发挥。
 

江南机动车智能化考场项目配套道路工程验收鉴定
2019-10-17    来源:经开建设公司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项 目 名 称:   江南机动车智能化考场项目配套道路工程
项 目 编 号:   渝经开经发〔201763     
建 设 地 点:   重庆经开区迎龙镇            
验 收 单 位:   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9   10   09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江南机动车智能化考场项目配套道路工程 行业类别 市政道路工程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方)
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管理所、渝经开水许可[2017]1号、2017年1月13日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重庆经开区建设管理局、经建发〔2017〕7号、2017年3月14日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18.8~2018.1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皇泰科技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属于可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项目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陕西省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验收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在其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共5人,验收组成员及参会人员名单附后。
会前,验收组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会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经开区迎龙镇,工程区起点地理坐标东经:106.686503347,北纬:29.521958851,终点地理坐标东经:106.684754547,北纬:29.524571322。工程包含2条道路分别为Z1路和H1路,道路全长471.530m,其中Z1路长174.984m,H1路长296.54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标准路幅宽度为16m,车行道宽7m,双向2车道。工程于2018年8月开工,2018年12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7年1月,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管理所以渝经开水许可[2017]1号批复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本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将水土保持内容纳入初步设计报告,设置水土保持章节。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要求:对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占地面积不满20公顷且弃渣量不超过10万立方米的,建设单位可不专项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公开验收情况和报备验收资料时无需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本项目占地面积1.27hm2,项目弃方2.94万m3,属于可不开展监测,无需提供监测总结报告的范围。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9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告编制单位于2019年9月编写完成了《江南机动车智能化考场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认为:建设单位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程序,较好的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要求,运行期间管护责任明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程序,较好的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要求,运行期间管护责任明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继续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各项措施正常运行,保障水土保持功能的有效发挥。
 
附件:
江南机动车智能化考场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江南机动车智能化考场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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